——我局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组织财务管理、法律风险培训会
本报衡阳讯(记者 廖洋弘 张英 通讯员 舒海艳)为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法务风险防控,提升员工综合管理素质,4月17日,我局前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组织财务管理、法律风险培训会,党委副书记兼法律顾问陈新平、总会计师张宏燕、局财务部、易地扶贫项目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上午,副总会计师刘静讲解了集团对项目票据管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财务部长苏红枚就项目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易地扶贫项目财务负责人吕莎讲解易地扶贫项目财务实操要求。
下午,党委副书记兼法律顾问陈新平就印章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用工三个方面问题分别进行了阐述,剖析风险产生原因,讲解有关实例,并提出应对措施。他提出,在印章管理方面,一是担起责任,坚持"五不盖”,即在合同签署中,“责、权、利”显失公平的不能盖章;合同条款(内容)存在空白(如价格未定)的不能盖章;合同未经评审确认签字的不能盖章;合同条款存在歧义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能盖章;合同条款存在前后矛盾的不能盖章。二是识别风险,提升综合素质,三是遵章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在合同管理方面,一是必须使用集团合同示范版本,二是签订补充协议前,要充分把握原合同有关条款,杜绝前后矛盾,三是要切实掌握有关政策与制度,严格遵照实施;在劳务用工管理方面,一是要做好人员进出备案工作,防范冒领、漏发风险;二是要落实实名制,进行点对点支付,杜绝发生劳务班组长未发放的情形;三是要做好劳务人员结算工作,杜绝超付风险。
会上,总会计师张宏燕通报了我局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内审结果。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张总提出2018年财务管理工作要求,一是做到合同规范,建立详尽的合同台帐;二是做到发票合规,确保符合财务核算要求;三是做到程序到位,根据合同约定,严格按照资金支付流程付款,四是做到资料完善,注意保存财务原始票据及资料,五是做到实时交流,有问题积极沟通。同时,张总要求财务部针对项目综合员,尽快出台岗位职责,明确“做什么”,尽快制作工作手册,明确“怎么做”。
当天,易地扶贫项目材料员、综合员等关键岗位近4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易地扶贫项目人员的综合管理素质,增强了项目法律风险防控意识,理顺了项目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为我局2018年易地扶贫项目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