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记者 贺佐勇)日前,我局印章管理风险防范与交底工作会在局本部召开。会议由副局长周立主持,万万副局长、局本部管理部室负责人、大湖南所属在建项目印章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上,局办公室主任陈新平组织印章管理员逐条学习与讲解了我局即将出台的《南方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出,局本次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一是在原集团总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印章管理员将实施委派制,由局财务部统一发放工资;二是在建项目与新开工项目的所有对外经济合同必须通过局本部职能部室评审。否则,局财务部有权不予支付工程相关款项;三是今后新开工项目行政印章一律由局本部归口统一管理。同时,他提出各印章管理员,要遵守此办法,传达此办法,贯彻此办法,吸取印章管理过程的管理经验与风险教训, 切实杜绝印章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周立副局长对印章管理程序与要求进行了明确,他指出当前印章管理的重心,一是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尽快配备保险柜,局印章管理工作监管小组将对项目部保险柜配备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已完工项目在三月初应上交项目行政印章;三是自2013年3月1日起,所有项目(在建与新开工项目)对外经济(劳务)合同必须经局本部职能部室进行评审后才能用印。